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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华大学2001年考研专业课试卷商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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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03-04 20:48:09     免费考研网热心网友,你难道不贡献一下你的资料?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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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论述题(共40分,每题20分)
    l、举例论述商法的性质。
    2、试比较设立中的公司与清算中的公司。
    二、简述题(共 60分,每题 10分)
    l、简述商号权(商业名称权)的性质及商号权的保护措施。
    2、试以公司法的规则和公司法的法理说明下列股东可否出席股东大会
    (l)股票经人民法院查封之股东。
    (2)被宣告破产之股东。
    (3)以股票为他人设定质权之股东。
    (4)遗失股票之股东。
    3、甲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A向B(非甲公司之股东)借款人民币100万元,
    清偿期届满时,A除在甲公司有人民币100万元出资外,别无其他财产,请回
    答下列问题并附加理由:
    (1)B可否直接向甲公司请求偿还债务?
    (2)B可否要求A向甲公司申请退股?
    (3)B可否与A达成延期还款协议,并同时要求甲公司为A提供还款担保?
    (4)B应如何行使其债权始能获得清偿?
    4、简述票据法上的利益返还请求权。
    5、简述证券交易所和会员公司的关系。
    6、简述保险合同的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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